关于对医院路段实施违停抓

关于对医院路段实施违停抓拍的公告

为认真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全力保障应急救援通道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无为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医院门前路段安装违停抓拍监控设备。自年10月1日起,医院门前路段(高新大道至翠湖路段)禁止停车,对违反规定的将予以抓拍,按违反禁令标志处以元罚款、记3分。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来源:无为市交通管理大队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锦绣无为综合编辑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无为网警宣点击“阅读原文”,拼车出发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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